广东高院:黑社会案受境外渗透迹象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1:14 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高院:黑社会案受境外渗透迹象明显
广州首个"80后"黑帮"黑龙会"成员一个比一个年轻。(资料图)

  “我省审理的黑社会案受境外渗透的迹象日趋明显。”这是昨日下午广东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超,在广东省法院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据陈超介绍,从广东省审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情况来看,主要有地域性或行业性的长期非法控制、境外渗透的迹象日趋明显、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及其成员向低龄化过渡三个方面的特点。

  黑帮控制某一地域或行业

  涉黑涉恶犯罪主要分布在经济较发达、流动人口较多的珠三角地区。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运输、建筑、文化娱乐、专业批发市场等行业。如广州市打掉分别以周广龙与简竹醒为首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个长期非法控制、垄断了流花地区的行李搬运、非法“拉客”、货运,另一个则在芳村一带的水果批发等市场,欺压、残害同行业的群众,是典型的欺行霸市犯罪组织。

  境外渗透迹象日趋明显

  境外人员愈来愈明目张胆地在广东省招募、拉拢、诱控流动人员或社会闲散人员,从而形成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这类组织目前只在少数沿海城市出现,但其潜在的严重危害值得高度警惕。

  如广州市去年初打掉增城“天林会”违法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首要分子蔡文雄是台湾黑社会组织“天道盟”的成员。自2005年开始,在增城网罗30多名流动闲散人员参加由蔡本人建立的“天林会”,以嘉云茶行为据点,对新塘镇内的饮食大排档、酒吧等餐饮娱乐行业大肆收取“保护费”。

  黑帮成员向低龄化过渡

  今年7月在佛山开庭审理的杨孝师涉黑案,17名被告人中有8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1名未成年人;8月在广州开庭审理的“黑龙会”涉黑案,14名被告人中除了“黑龙会”老大冯志希外其余13名被告人均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年轻人,其中3名被告人还是未成年人。这些以“80后”为主体的涉黑组织无视国家法律,大胆妄为,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凶残,性质严重,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典型案例

  深圳陈小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3年起,陈小佳纠集一伙社会无业人员作为自己的“小弟”,组成以陈小佳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光明街道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赌场“看场”及收取“保护费”,大量敛财,并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故意伤害致两人重伤、四人轻伤;敲诈勒索他人83900元;毁坏财物造成他人经济损失68659元。在公明、光明两街道造成恶劣影响。

  深圳宝安区法院一审依法认定被告人陈小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二十七名同案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陈小佳等人不服,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除改判其中一名被告人的量刑外,其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惠媛 通讯员 杜晓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